(一)完成本活動報名程序之同時,代表各參加者同意承辦機關得因本活動之需要,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其個人資料
(二)參加者授權承辦機關公告得獎者部分資料。
(三)若參加者所提供個人資料,經檢舉或承辦機關或執行單位發現有冒用、盜用、資料不實或無法確認身分之真實性等情形,承辦機關有權取消得獎資格。
(四)個資聲明: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,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請您詳細閱覽並了解。
1.機關名稱:新竹縣政府稅務局。
2.蒐集之目的:報名資訊、得獎通知及公告、獎品寄送、所得扣繳及登錄事宜。
3.個人資料之類別:姓名、電子郵件、聯絡電話、地址。
4.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※依據「個資檔案保存年限表」規定辦理。
※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※對象:新竹縣政府稅務局。
※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(五)得獎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規定行使個人資料權利。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惟若拒絕提供相關資料,將影響參與本活動之權利。
(六)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保存期限依主管機關規定年限保存,參加者授權承辦機關公告得獎者姓名(部分)、聯絡電話(部分)。